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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虐老工作小組: 「了解50歲至70歲人士的財產管理習慣及想法」 問卷調查

關注虐老工作小組: 「了解50歲至70歲人士的財產管理習慣及想法」 問卷調查

日期: 15/06/2014


6月15日為世界關注長者被虐日。
除了「身體虐待」較明顯及廣受關注以外,「侵吞財產」漸成另一種常見的虐老形式,造成長者與其家人的身心困擾及關係破壞。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曾於過去三年,接獲近500個涉及虐老的個案查詢,當中逾一成和侵吞財產有關。有個案在求助之時,財產已全數遭侵吞,當事人甚至連基本生計也成問題,家人之間亦勢成水火。

為此,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於2014年1月至3月進行了一項「了解50歲至70歲人士的財產管理習慣及想法」問卷調查,以了解接近200位受訪者的特性及需要。以下是有關的調查結果、分析及建議:

 

調查結果

  1. 超過9成新一代長者傾向自行管理財產
    調查顯示,超過9成的受訪者選擇自行管理財產,其中教育程度愈高的人士,自行管理財產的比例亦較高。

  2. 超過3成長者憂財產代管未能符合個人意願
    分別有75%及85%的受訪者預計日後活動及溝通能力下降或認知能力退化時,需要委託他人代為管理財產。當中超過3成擔心由他人代管財產未必能夠符合個人意願、未能避免家人出現意見分歧/爭執,甚至未能減低財產被侵吞的機會。

  3. 接近3成長者並未真正為財務管理作具體安排
    調查發現僅約一半受訪者現時會和家人及早溝通個人意願,另只有分別約12%及20%的受訪者有透過訂立遺囑等法律文件,以及諮詢專業人士意見,更有接近25%的受訪者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就年長後的個人財務管理作出具體安排。

綜合以上的調查結果及前線之觀察,負責是次調查的香港基督教服務處關注虐老工作小組召集人張燕琳有以下的分析和建議:

  1. 調查分析長者仍受制傳統觀念 需打破「講錢失感情」迷思
    新一代長者擁有「三高」的特性──學歷高、經濟水平高、自主意識高。雖然如此,但仍有不少受制於「講錢失感情」等傳統觀念,「財產管理」在不少傳統華人家庭中仍被視為禁忌話題。但隨着人均壽命延長,年長後的財務管理更顯重要,因這不僅是為保障個人生活質素,更為預防萬一安排不善,會出現家庭衝突或發生侵吞財產等不快事件。

  2. 侵產後關係難縫補 及早預防為上策
    一旦發生財產被侵吞的事件,社工只能集中進行補救性的介入,包括解決即時危機以免受害人三餐不繼、或訂立方案阻止財產被進一步侵吞等;事過境遷之後,家庭關係亦難免有裂痕。為免追悔莫及,及早掌握個人意願,作好財產規劃方為上策。

 

建議

  1. 預防勝於補救 多管齊下促財務自主
    隨著新一代長者思想逐漸開放,長者可以多行一步,主動掌握理財知識,訂立短期及長遠個人理財計劃,更要積極參與其中,切忌因「貪方便、怕麻煩」而假手於人。

  2. 謹慎交託 持續自主
    長者亦可未雨綢繆,客觀評估個人及受託人的能力、可靠性及適切性,決定何時需要由他人代管財產和適合人選,並及早選擇適切而正式的財產管理授權方法,例如:訂立持久授權書等,以保障日後有需要由他人代管財產時的個人權益。

  3. 家人開放溝通 落實長者財務管理意願
    而作為長者的家人,如有必要代長者管理財產,應透過紀錄及/或定期交代,以及按需要召開家庭會議,促進坦誠溝通,確保安排符合長者意願。

  4. 社會提供「長者友善」理財措施 增加長者財務管理知識
    社會各界更可從「長者友善」的角度出發,簡化理財程序,設計更便利長者使用及保障長者的理財設施及工具,並推廣保障個人財務權益的訊息,預防長者財產被侵吞。

傳媒查詢

  • 關注虐老工作小組召集人張燕琳 (電話:2717-0822)
  •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新聞主任何心怡女士 (電話:2731-6263)

長者理財小資訊

長者自主管理財產的三大好處:

  • 符合個人意願
  • 避免家人出現意見分歧/爭執
  • 保障財產免被侵吞

小知識:

持久授權書乃一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容許授權人在其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委任受權人,以便授權人日後變得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照顧其財務事項」,有助長者在財務管理時實現自主,達致個人保障。如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向相關專業人士諮詢,或瀏覽律政司(www.doj.gov.hk)或社區法網(http://www.clic.org.hk/)網頁。
資料來源:社區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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