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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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退休保障 前路共建」公眾諮詢》意見書

回應《「退休保障 前路共建」公眾諮詢》意見書

日期: 15/06/2016

面對人口逐漸高齡化的事實,社會必須及早充分準備,為長者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活出尊嚴。退休保障影響每一位市民晚年的福祉,本處一向十分重視,多年來於不同場合、平台表達意見,參與及推動全民退休保障的發展。就是次諮詢,本處成立了專責小組,積極推動機構內外討論,以提升社會關注。

本處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並強力支持於2015年11月7日提出的「全民養老金」學者方案。詳細意見分述如下:

  1. 支持出「全民養老金」學者方案

    本處支持「全民養老金」學者方案(http://www.hkscholarspension.com/)。根據學者的嚴謹計算,在這方案的各種融資及推行安排下,能讓所有65歲或以上的香港長者不須資產審查,便可每人每月領取$3,500(以2016年購買力計算),亦不會出現大眾擔心的「爆煲」危機,不會對公共財政造成潛伏負擔。

  2. 改革強積金制度

    不論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何去何從,強積金制度似乎無可避免繼續存在。當中受到社會各界非議多時的「對沖」機制及高昂收費,政府應切實處理,取消「對沖」,及立法將收費封頂至合理水平,使僱員能享受努力的成果,達致強積金制度的初衷。

  3. 改革強積金制度
    1. 全民保障

      本處相信每一個人終其一生都曾對社會作出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貢獻,不論其曾否長時間就業或從事經濟活動;而退休保障制度基本上是一個社會的「養老」體制,以保障所有社會成員在晚年時能維持有尊嚴的生活水平,同時作為各成員曾經對社會所作貢獻的肯定和回饋。因此,退休保障制度不應只著眼於職業退休保障,而是應該著眼於全民的晚年生活保障。不設審查的全民退休保障,是確保每位長者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一如普及免費教育、公立醫療制度,是所有公民都應享有的權利。

    2. 資源再分配
    3. 現時本港的強積金制度只由僱主和僱員供款,性質上只是一個個人為自己負責的制度,表面上是多勞多得,但供款水平卻受到許多個人不能控制的結構性因素影響,而那些未曾就業但對社會有貢獻的人(例如照顧者)也被摒除在外。以一對年長夫婦為例,若丈夫年輕時屬於低收入,、太太長期在家照顧子女,晚年時單靠丈夫的公積金不可能應付生活所需,這樣一來,「養老」的責任最終仍必須由子女或政府分擔。

      本處認為,一個全民的退休保障制度應該由全民負擔,資金方面除了稅收以外,應參考國際慣常做法,由政府、僱主及僱員三方供款共同建構,以資源再分配的方式,達致可持續運作的制度,並能即時生效,讓供款者已退休的家人也能即時從中受惠,發揮立竿見影的果效。

    4. 免除負面標籤
    5. 社會現時對市民退休後的生活保障極之不足,本處認為,退休保障不足是導致長者貧窮的主要因素,長者晚年因入不敷支而需倚賴綜援過活,因而帶來了不必要的負面標籤。一些長者正因為抗拒活在這種「低人一等」、「成為社會負累」的陰影之下,不得已選擇以賣紙皮維生。反之,在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之下,得到基本收入保障是每一位長者的權利,背後反映的正是他們過去對社會的貢獻,也是社會對他們的正面回饋。

  4. 對是次諮詢的失望
    1. 諮詢層次低

      全民退休保障討論,是對社會影響深遠的社會制度變革,牽涉各個界別、大量專業、不同世代的認知、價值理念反思、融資安排精算等工作,亦需七百萬市民及公、私營機構的共識和配合。負責諮詢的扶貧委員會,成員雖包括政府高層官員、不同界別的精英及社會賢達,但成員卻不是因退保議題而獲委任,他們對退保制度的認識和理解或有不足。而委員會在扶貧上的定位,及作為諮詢組織的職權範圍,亦對退保討論和政策實行做成了不必要的限制。本處期望在下一諮詢階段時,政府能籌組更高層次的專門組織、邀請對制度有深入理解的專家加入,好讓全民退保制度能在合適的基礎上進行最公正的研究。

    2. 諮詢內容深度不足

      諮詢將各種可行的退休保障方案,簡化為「不論貧富」和「有經濟需要」兩個模擬方案,並以增加單一稅項作為唯一的融資方式。此舉完全漠視了學者與關注團體多年來提倡官、商、民三方供款及其他多重融資方案的建議,更以一個仿如洪水猛獸的「加8.3%薪俸稅」建議來唬嚇市民,壓制了社會對不同方案及細節的思考和想像。

    3. 官員漠視民意的態度

      主責官員在不同場合的言論,呼之欲出地表明其反對全民退保的預設立場,與中立諮詢的原意相違。部份言論更故意漠視學者與關注團體多年來的詳盡研究,儘管他們已多番提出在不同前提下可行的實質方案,政府卻千方百計利用其話語權和不夠全面的數據去貶低這些方案的討論價值,甚至公然質疑他們的學術態度。社會融和,人人有責,官員卻蓄意挑起世代矛盾,為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5. 對推行全民退保的建議

    對於推行全民退保的後續諮詢工作,本處有以下建議:

    1. 以跨部門、不同專家組成的高層次委員會處理。
    2. 就各種不同的融資方案提供完整數據及收集意見。
    3. 進行社會教育工作,增強市民認知,促成市民在充份認知下作出抉擇。

總括而言,本處認為香港應建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從市民權利的角度和全民承擔的原則出發,去除貧窮和綜援的負面標籤,並與長者社會服務配合,從而建構一個能活出尊嚴、具希望的高齡化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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