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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服務對政府「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意見書

幼兒教育服務對政府「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意見書

日期: 30/01/2018

本服務為全港不同背景的家庭提供幼兒教育服務已達五十年,現時共有九間幼兒學校、一間幼稚園及一間幼兒園。面對香港社會的急劇轉變,我們積極與社會福利署、教育局等政府部門及商界企業合作,攜手開創優質幼兒教育服務新頁。

欣悉政府計劃今年內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本服務極表贊同及支持,並提供建議如下:

清晰立法程序,以預防及發展為願景

委員會必須具備立法程序路線圖,以3年後(2020年內)成為獨立、長期設置的法定組織為清晰目標,除政務司司長外,各政策局局長及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亦應包含其中,以能推動、策動政府內部跨局、跨部門制訂兒童政策和措施,使推出政策時能得到政府及整個社會的重視,也促使政府部門盡力滿足其所訂下的要求及準則,充份發揮政策協調、監察、調查、研究及倡導等職能。另外委員會亦要以預防性、穩健結構性的「發展」為原則及願景,而不是定性為日後被動式補救的措施。

多重諮商架構,準確回應不同層面需要 

本服務認為兒童的議題牽涉不少專業及主題,故整個諮商架構除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以外,也應按不同年齡兒童的需要作不同的小組分工,如以年齡劃分的常設委員會,以便準確回應0-3、3-6、6-12及12-14歲不同年齡層面對的處境及挑戰、籌措相關輔助措施;另委員會亦應機動地按實際需要,設立多個跨年齡的實務專題工作小組,探討如家長離異、貧窮、特殊學習需要、虐待兒童等議題,以便充份討論及提出更配合他們成長與發展需要的相關政策及實務工作。

更新教育政策,建立本土化兒童數據庫

0-6歲乃全人發展的黃金奠基期,相關教育政策理應備受重視,惟香港的幼兒教育服務配套極為老化,許多政策規劃已有整整三十年未進行任何更新,例如提供○至三歲嬰幼兒教育服務的單位一直維持在十二間、每名兒童在校活動空間在舊制度規劃下平均只有約莫一張嬰兒床大小,建議委員會成立首兩年必須主動檢視舊有及現有法例、法規與政策,訂立整全的兒童政策、促進建立兒童友善社區、並檢討相關政策、制度、設施,以確保兒童在不同範疇內受到足夠的保護及促進福祉。

此外,本服務認為委員會須建立本土化兒童數據庫,就不同議題下的兒童數據/兒童發展指標作整全及系統性記錄,而相關資料要具透明度,並開放予社會上不同的團體及持份者檢視及使用,以便全民共商及分析,啟發與兒童相關的政策制定,確保兒童的福祉得到社會的重視及保障。

回應本土需要,解凍長全日服務名額

政府曾於2015年委任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提交報告,當中提議每一千名3至6歲幼童應設500個全日制學額,並逐步增加;同年社聯及前教育學院亦進行意見調查,發現約6成家長期望子女能入讀全日及長全日學校,惟長全日學校名額自2005年起便一直被凍結在246間,每年只能為2.5至3萬名適齡兒童提供服務,即只有半數家長能如願讓子女入讀全日制學校,入讀長全日者更只有一成,明顯未能準確回應社會需要,建議委員會必須就解凍長全日服務名額進行研究、並按各區人口分布及家庭結構重啟有關規劃與機制,確立半日、全日及長全日的校舍規劃,以加強對雙職父母家庭的支援。

多元家長教育,重整正確教養風氣

最後,本服務認為委員會須帶頭糾正幼兒教育為私營市場的觀念,以兒童為本大力推動多元化的育嬰教育/家長教育,促進照顧者真正了解兒童的成長需要,承托兒童各樣發展。另外亦要支援與兒童相關的持份者,如老師/辦學團體,提升他們對兒童友善的掌握與實踐、協助解決各種資源和室內外空間的限制,持續完善不同學制的校舍及活動空間,尤其戶外及體能活動的需要,為幼兒締造優質學習環境。

結語

兒童事務委員會的成立,任重道遠,本服務期盼香港的新一代能在政府、社會、家庭的攜手合作與更新之下,為兒童開發出一片合宜成長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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