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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Youths' Views on Public Space" (Chinese version only)

Date: 15/03/2015

香港地少人多,對更有效使用公共空間的需求愈來愈大,這些空間除了休憩用途,是否能更有效地被運用,有利於不同人士的使用,甚至凝聚和培養公共的生活和意識呢?

為了讓更多人士了解青少年使用公共空間的概況及所遇的困難,使公共空間更能有利於不同年齡、階層的人使用,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樂Teen會於2014年6月至12月期間進行了「青少年對公共空間的觀感」調查,成功訪問了862名主要為12-24歲的青少年人,以及62名家長及63名長者作為參照組。

調查結果及分析

    1. 超過六成青少年使用公共空間時被管理員「眼望望」
    2. 超過六成(64.4%),即每3個青少年約有2個過去一年使用公共空間時被管理員「眼望望」或監視。另超過五成曾被管理人員走來問做甚麼事(54.4%)、甚至被管理人員停止進行某類活動(54.2%),而且更有青少年曾被人聯想成搞事(44.7%)。這遠較受訪家長、長者數字為高。
    3. 負面經驗影響青少年使用公共空間意欲
    4. 這些經歷對青少年帶來以下三大影響,分別是: 減少約朋友外出(60.8%)、於較少人時段使用該公共空間(57.5%)、減少或不再使用該公共空間(56.7%)。這亦反映這些負面經歷會影響青少年的社交、生活時間的安排,以及使用公共空間的意欲。
    5. 屋邨公園較不利青年使用
    6. 調查亦發現只有33.5%青少年認為屋邨公園能促進他們的使用,而這數字遠較家長 (58.3%)及長者(76.7%)為低。在屋邨公園的表演空間方面,更只有9.5%青少年表示足夠。
    7. 青年需要「公共空間」發展才藝
    8. 有超過七成半的青少年指如果「公共空間」能讓他們作不同類型的才藝表演,如跳Hip Hop、唱歌等,將有助他們四大發展,分別為i) 促進個人自信心和發展(79%); ii) 建立才藝專業平台(76.3%); iii) 促進社會人士對青少年的欣賞和肯定 (76.1%); 以及 iv) 促進青少年正向文化建立 (75.2%)。
    9. 青少年認為四項最重要的公共空間特質
    10. 青少年對於公共空間的特質,最重要的首四項為 :
i) 設施能適合不同特徵人士使用(如性別、年齡、國籍、身體及心智狀況等)
87.9%
ii)  言論自由及聚集自由得到尊重
87.5%
iii)  環境舒適、衛生、安全
87.5%
iv)  能讓不同人士作各式各樣的活動
86.7%
    1. 三項青少年給予有關「公共空間」描述的最低評價
    2. 青少年對以下三項描述給予最低評價,整體平均分均低於5分 (1分最不足夠,10分最足 夠)
i) 現時有關「公共空間」教育的足夠度
4.40
ii)  現時政府提供有關公共空間的公開資訊足夠度
4.49
iii)  公共空間的管理人員對於公共空間概念理解的足夠度
4.85

青年人對使用「公共空間」時的觀感

就讀中五的麗花表示:「覺得好唔開心,好像過了12歲就被剝奪左使用遊樂設施嘅權利,公園也找不到合適嘅空間玩集體活動,咁我地年青人可以去邊度玩?唔通下下要去消費,或者屈埋係屋企!」

現為結他導師的阿善則指:「香港供青年人表演音樂嘅公共空間真係非常唔夠,若果要以個人名義向政府/私人管理公司申請表演場地,門檻好高,手續亦相當繁複。所以期望政府能夠在公園、廣場呢類嘅公共空間劃出一啲地區, 同時增加一些設備,省卻複雜嘅申請程序和門檻之餘,亦可以方便青年人作才藝表演,發揮自己嘅藝術才能。」

建議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及與青少年的深入探討,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樂Teen會 關注「青少年‧公共空間」召集人朱麗英社工建議:

  1. 去除「青少年搞事」的標籤,平等對待所有公共空間使用者
  2. 市民/管理人員應明白青少年在成長階段,往往喜歡群體活動,跑跳競逐來發展身體及發洩精力,以及滿足其社交需要,故應避免監視他們及將他們視為滋事者,因為他們也有公平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同時,青少年在使用「公共空間」時,也應考慮使用公共空間的活動是否合宜,以避免構成危險,影響他人。
  3. 公共空間宜多元化,避免限制為單一用途
  4. 香港地少人多,每一個公共空間因而顯得特別寶貴,多元化概念有助公共空間更具彈性作各式各樣的活動,有利更多不同需要的市民使用,故宜避免將公共空間規限為單一用途,如籃球場只限打籃球,這便直接將不愛打籃球的人排拒於這公共空間之外。
  5. 部分公共空間應增設才藝表演區域、設備
  6. 可在部分合宜公共空間增設才藝表演區域及設備,除了能促進青少年的個人自信心和發展外,亦有助藝術普及化,以及方便不同人士在地區作文化交流。
  7. 政府應增強有關使用公共空間的教育及其資訊的公開度
  8. 現時公眾對「公共空間」的認識仍有不足,增加這類的資訊及教育,有助保障市民使用空間的權利,以及避免政府刻意迴避公眾最關注的「使用限制」、「規管」等問題,避免管理公司/人員濫權。

傳媒查詢

  •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 關注「青少年‧公共空間」召集人朱麗英女士(電話:2779-9556)
  •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 新聞主任何心怡女士 (電話:2731-6263)
  • 本處樂Teen會總主任曾婉姬女(左)士和關注「青少年‧公共空間」召集人朱麗英女士(右)街頭發布「青少年對公共空間的觀感」調查。

  • 青少年一起夾BAND唱心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