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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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e to 2021 Policy Address (Chinese version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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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08/10/2021

2021年10月6日,行政長官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題為「齊心同行 開創未來」。本處現就第三章「新氣象 新未來」、第五章「增加房屋及土地供應」、第六章「建設宜居城市」、第七章「持續改善民生」及第八章「培育人才及青年發展」中,與民生、福利、青年發展相關之項目提出意見:

第三章 新氣象 新未來

提倡專職專責(第36段)

對於政府扮演「倡導者」角色以及設立兒童事務專員的建議,本處非常歡迎。兒童是社會上最脆弱及需要保護的一群,期望兒童事務專員能全面檢視本地的保護兒童政策,從宏觀價值理念、相關法例以至個案處理流程等作全盤檢討;積極統籌及制定長遠的兒童發展、維護兒童權利及具指標性的政策,推動各部門優化及整合維護兒童權利的工作,並賦予足夠權力去監察執行情況。 

第五章 增加房屋及土地供應

增建過渡性房屋(第88段)

過渡性房屋無疑讓一些居於不適切住房的市民能短暫改善居住環境,故為讓更多有急切房屋需要的市民得以受惠,本處建議政府:一、繼續研究增加過渡性房屋的數量;二、考慮放寛過渡性房屋的申請資格,或酌情考慮特別個案的申請,而非維持只限輪候公屋已滿三年的人士申請。另外,目前過渡性房屋的居住年期最長為三年,市民如租住期滿後仍未獲配公屋,或要再次租住不適切住房。隨着過渡性房屋的供應增加,本處認為政府可放寬居住期限,並加強支援非政府機構提供服務予過渡性房屋的住客,例如建立社區網絡、支援就業等。

然而,過渡性房屋只能紓解有需要人士的短期住屋困難,無法解決長遠的住屋需求,實屬權宜之計。本處建議政府增建過渡性房屋的同時,應有具體增加興建公屋的計劃與策略,並適時檢視公屋申請入息限額,以維護市民的「居住權」,並以增建公屋為長遠目標。本處認為,在興建公屋時應預留約5% 總樓面面積作福利服務用途,以回應社區支援服務的新需求,並填補過去多年來增設服務時未有相應配置的土地資源。

第六章 建設宜居城市

智慧城市(第112段)

本處歡迎政府推動5G發展,惟長者使用智能電話及互聯網的比例仍然偏低1,而基層市民亦欠缺資源購置資訊科技裝置。為消除社會不同階層的數碼隔閡,本處建議政府加強支援基層市民及長者使用資訊科技,藉以持續提升弱勢社群在智慧城市的生活質素。本處過去藉調查亦發現,愈多使用資訊科技的長者,愈能與他人緊密連結,生活質素也較高。

精英體育(第115段)及專業化和產業化(第117段)

本處支持發展精英體育及著力體育事業產業化,並相信運動產業所衍生的裨益將非常龐大,因為發展普及運動才能達致精英體育。為此,本處建議政府積極設立不同資助項目,例如:與非政府機構合作鼓勵社區內青年人參與體育運動;資助社區內不同體育總會及運動相關的社會企業,讓青年人能獲得更多投身於運動的機會,從而發掘有濳質者成為運動員,綻放其多元才能。 

此外,為使年青人的生涯發展能創造不同的可能性,本處建議政府探討學業雙軌發展、聚焦於與多元進階路徑的扣連,由學校課程的調整作為起點,支持年青人於在學期間已有足夠機會作運動產業相關的探索。

第七章 持續改善民生

貧窮問題(第123段)

香港正面對社會老齡化問題,預料長者人口不斷上升,惟物價持續上漲,現時長者生活津貼未必足以應付生活開支,故本處贊成將普通及高額長生津合併,並建議政府定期檢視申領的資產限額,以保障長者的生活質素。另外,本處建議政府為各類長者福利開支建立可持續的融資方法,以至能夠長期承擔相關開支。

強積金制度的設立是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作儲蓄,退休人士應可按其個人需要及生活狀況享用儲蓄的成果。根據施政報告建議,政府有意推動強積金改以年金方式發放,無疑為市民帶來新選擇。然而為體現市民的財務自主,本處建議政府未來應繼續保留退休後一筆過領取強積金的選項,讓市民可自行作出選擇。同時,為使公眾更能辨識不同退休理財產品的優劣,以提升保障自身權益的能力,本處認為政府應加強向公眾,尤其是長者,提供理財教育。強積金現時滾存總資產值達1.2萬億港元,涉及龐大公眾利益,本處期望政府在推出任何新措施前,廣泛諮詢市民及各持份者。

過去年多,本港因疫情及經濟下滑等原因,露宿問題有惡化跡象,本處認為政府應繼續推出針對性的紓困措施。此外,為應付環球經濟變化對就業市場的影響,本處建議政府及早研究設立失業保險,保障失業人士的基本生活,並需關注青年貧窮問題,加強對特殊學習需要、隱蔽、弱能或殘障的青年提供就業支援,以帶頭角色,為他們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安老和康復服務(第124段 及 第125段)

由於私營安老院舍服務質素參差,不少輪候人士縱然知悉有其他類型的院舍選擇,例如買位院舍,也情願等候多年入住由非政府組織營運的資助院舍。為此,本處建議政府在增加買位服務的同時,為相關院舍營運機構制定具透明度的監管機制,包括:通報、突擊巡查、跨專業的工作指引等,全面保障院友權益。長遠而言,本處期望政府能就宿位的短、中、長期供應有更具體規劃及落實的時間表。這些規劃除了預留興建院舍的用地外,更應制定人力資源的培訓及供應策略,協助業界面對治療師、護士、前線人手不足的問題,以確保院舍能為長者提供適切照護。

本處贊成政府增加居家照顧服務,惟應加強協調不同營運機構於區內配置辦公室及增加它們的津助,使它們能以市場價格租用辦公室、院車等,確保服務運作順暢及減低行政成本,好能集中人力資源於服務運作及管理上。此外,社區照顧服務亦需填補現時假日、夜間不設服務而出現的空隙。

而就智障人士支援方面,建議政府加快興建公營宿位,讓智障人士獲得優質的住宿照顧服務,享受豐盛人生,同時亦能減少照顧者的憂慮及擔心。

關愛兒童(第126段)

本處樂見政府持續關顧幼兒照顧服務的需要,惟「幼兒中心家長津貼」只能資助幼兒學費約十分一。為更有效減輕家長的經濟壓力,本處建議政府提高有關資助額,並將有關津貼恆常化。政府亦可直接將資助撥入幼兒中心,既可調低學費,亦能減少行政程序,讓家長受惠。

本處歡迎政府重視及加強保護兒童服務的相關措施,就政府早前擬訂立法「建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的機制」向公眾諮詢,本處已遞交意見書2。為此,本處重申政府在草擬法案前先廣泛諮詢各專業界別,並提供充足資訊以促進深入的討論,平衡各方需要。此外,本處預期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將在法例實施後有所增加,令本來已不勝負荷的醫院兒科病房、緊急住宿服務、警方相關單位等現有處理系統壓力大增。為有效解決虐兒問題,本處認為政府需要投放更多資源於社區教育,加強支援懷疑虐兒的高危家庭,增加相關服務的人手,包括幼稚園社工服務、支援有父母濫藥家庭的戒毒輔導服務等。

另外,本處歡迎政府增加「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的名額。為縮減兒童輪候評估的時間,本處建議政府檢視專業人手承托及相關配套,盡快落實「第一層支援服務」恆常化,同步檢視「兼收服務」的現況及價值,讓不同專業發揮其長處,真正達致「零輪候」的政策目標。

加強支援少數族裔人士(第128段)

本處樂見政府計劃帶頭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為公私營機構就業市場發揮正面作用。為進一步推動公私營多元種族就業、協助營造多元文化友善工作環境,本處建議政府能提供配套及鼓勵方案,例如同工培訓、入職語文要求等。

勞工福利(第129段)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是法例訂明僱員在為同一僱主長期服務下可享有的保障,強積金(僱主)供款則是僱主因應僱員的退休保障所應負的法定責任。容許僱主將兩者「對沖」實是損害僱員權益,故本處歡迎政府提出取消「對沖」的修例工作,並期望持續提出改善勞工福利的政策及措施,加強保障勞工權益。

幼兒教育(第139段)

本處樂見本屆政府為幼兒教育投入大量資源,並期待政府進一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資助及提供更多專業培訓,凝聚專業力量。為提升教育質素,挽留專業人材,本處促請政府落實幼師薪酬架構,並增加非教學人員人手,以處理行政、會計及資訊科技事務,讓教學人員能更專注課程規劃及教學。

除優化幼稚園教學外,社區的配套同樣重要。現時香港缺乏適合學前兒童參與活動的教育館。對資源有限的基層兒童來說,一個適合活動及學習的空間不單能擴闊他們的生活經驗,亦為他們「生活中學習」打下重要基礎。本處建議政府可參考外國經驗,探索建設「學前兒童資源學習館」。

本處期望政府盡快落實推出0至3歲嬰兒園的計劃,讓幼兒從出生至成長過程均能得到優質的教顧服務,使家長能夠外出工作,配合社會勞動人口的需要。在培訓方面,本處建議政府積極與各院校推行0至3歲嬰幼兒發展課程,以配合未來嬰幼兒的發展藍圖。

第八章 培育人才及青年發展

多元進階路徑 (第142段)

喜見政府在高中及職業專才方面為青年開拓更多出路;然而,本處認為政府可在以下兩方面再作加強,帶動協同效應,讓青年為前路作出更清晰的選擇:一、提供資源讓青年人於社區內參與由成年人組織的專題興趣社群,透過互動,汲取更多成年人的工作資訊,以具體實踐多元出路;二、為家長提供更多職業專才教育體驗活動,改變家長對職業專才教育的固有觀念,並擴闊家長對多元進階路徑的理解,以輔助青年發展。

特殊教育(第145段)

具特殊教育需要學童從幼稚園升讀小學的適應上,較一般兒童困難,面對的情緒壓力及學習需要亦相應較大。過去政府曾投放資源加強小學融合教育計劃,但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18)的建議,要有效幫助兒童適應學習,應從學前階段開始。為此,本處建議政府需為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制定「幼稚園升小學銜接計劃」當中包括計劃綱領及服務範疇,以完善本港小學的融合教育制度與執行。

另外,本處欣見政府持續提升融合教育的經常開支,期望政府能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中六畢業生提供更多支援,促進這群有特殊需要的青年有更多元的職業專才教育及進階路徑,並獲得適切的就業機會,達致經濟獨立。

此外,本處亦希望政府能正視有特殊需要或殘疾離校生的就業狀況。除了加強提供「與時並進」的培訓及再培訓課程外,亦應投放更多資源、相關配套及協助,以支援僱主、促進就業配對,藉此提倡多元共融社會,讓不同背景人士能夠發揮潛能,融入社會。

非華語學生(第146段)

本屆政府除為錄取了非華語學生的幼稚園提供額外資助外,應盡快在幼稚園的課程規劃上,發展一套具體及清晰支援非華語生的課程指引,以助教師能夠掌握以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策略及技巧。另外,建議政府積極與大學合作,加強教師於「以第二語言教學」的專業培訓,以推動支援非華語生在本地幼稚園的學習。

與青年同行(第162段)

欣見政府將「青年委員自薦計劃」轉為恆常項目,少數族裔青年也是香港的重要持份者,期望政府能夠多向少數族裔青年人推廣及宣傳此計劃,讓他們能夠有機會加入政府諮詢組織,對社會政策表達意見及期望。另外,亦建議政府善用資訊科技平台,透過網絡/視訊等多元方式,收集青少年的意見,並聆聽他們的聲音。

回應附篇

協助學校照顧學生差異(附篇 - 第七章 培育人材 第132頁)

本處喜見現屆政府調撥資源讓公營小學聘請社工駐校,以協助學校照顧學生。然而隨著社會對關顧兒童福利的認知日漸增加,小學社工要處理的個案數量亦隨之上升。為此,希望政府能增撥資源以增加小學社工人手比例,為學童提供更全面服務。

精神健康(附篇 - 第八章 關愛社會 第 153頁)

「醫教社同心協作計劃」由18/19學年17間學校推展至21/22學年210間學校,本處認為此舉實有助支援有精神健康困擾的學生。計劃自推出以來,一直由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之團隊、學校教師及學校社工通力合作,在醫療、教育及社交適應的層面上為學生設計個別照顧計劃,以全面支援學生的需要。本處期望此計劃日後能繼續保持「醫教社」多專業協作模式,共同照顧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

另外,本處建議在校園以外,亦需持續關注青少年情緒健康狀況,為有需要青少年提供情緒支援服務,例如:在社區內設立不具標籤效應的支援服務,增強現有社區層面服務在情緒範疇上的支援角色。

兒童照顧服務(附篇 - 第八章 關愛社會 第 159頁)

政府於2019年初透過獎劵基金撥款推出為期3年「在學前單位提供社工服務先導計劃」(下稱:計劃)將於2022年7月31日完結。縱然各界普遍均對計劃表示支持,並肯定其辨識及服務有福利需要和高危的幼兒及其家庭的功能,惟政府遲遲未落實將計劃常規化。本處深信此服務長遠有助發揮保護幼兒的功能,以預防家庭悲劇發生,促請政府盡快落實恆常津助並提供合宜和固定的辦公地方,或放寛租用辦公室的限制及增加相關租務津貼,確保現有良好運作的服務得以延續。

結語

是次施政報告對民生福利等議題甚少關注,疫情持續影響不同階層市民生計,家庭經濟大受打擊。雖然現時疫情稍為緩和,惟市民仍需時間在難關過後穩定下來,不少在疫情期間累積下來的精神情緒、關係、經濟、就業轉型等問題仍待政府去支援。本處期望政府能繼續了解社會各界的需求,提出針對性的紓困措施,讓社會各界能早日恢復元氣,方能「齊心同行 開創未來」。





1 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2019年65歲及以上人士擁有智能手機及於統計前12個月內曾使用互聯網的比率分別為65.1%及62.2%。

2 意見書可於本處網頁參閱:https://bit.ly/3AocG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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