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非萬靈藥 宜全面檢討保護兒童政策
近年,年幼兒童被父母或照顧者虐待受傷或致死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虐兒事件令人痛心,大眾市民不禁會問,為何這些不幸事件不時發生?社會可以做甚麼去防止悲劇發生?
政府承諾將會盡快為強制舉報虐兒個案立法,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然而,舉報虐兒個案的機制一直存在,單以立法將相關機制由自願改為強制,是否就能避免兒童受虐?
官方虐兒數字 恐屬冰山一角
根據社會福利署(社署)的統計數字,近年本港的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數字有上升趨勢,在 2011年至 2021 年十年間由877宗增加至 1,367 宗,大幅增加超過50%。去年首三季的呈報個案已達1,079宗。其中「身體虐待」佔大多數,其次為「性侵犯」及「疏忽照顧」。超過一半個案的施虐者為兒童的父母。當中最為嚴重的,有兒童被虐待致死。社福界普遍認為,現時呈報數字只是冰山一角,未足以反映實際情況。相對於「身體虐待」、「性侵犯」及「疏忽照顧」等較顯見的情況,「心理傷害」的虐兒個案更易隱藏在社區中未被發現。
社署制訂《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供社工、臨床心理學家、醫院或診所的醫生、護士及輔助醫療人員、學校和幼稚園的人員、警方等不同專業人士參考,以便通報及處理懷疑虐兒個案。
然而,機制被認為未夠完善,因通報與否屬自願性質,並沒有強制相關人員必須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19年發表《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諮詢文件,詳列強制舉報機制的研究資料。申訴專員公署亦於2019年建議政府應探討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可行性。政府及後在2021年成立跨政策局工作小組,分別在2021年及2022年就香港建立強制舉報規定進行諮詢。行政長官在《2021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推展有關強制舉報規定的立法工作,並計劃在 2023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根據諮詢文件,政府建議修訂《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建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待/疏忽照顧兒童個案的機制,強制包括社工、教師、幼兒工作員、護士、醫生、牙醫、中醫等專業人士在工作期間,如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受到嚴重傷害」或「有受嚴重傷害的迫切危機」,包括身體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和心理虐待,便須履行責任作出舉報,否則可能會受制裁,面臨罰款或監禁。
外國經驗顯示 強制舉報存在困難
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並非新鮮事。早於 2006 年,聯合國已建議所有締約國建立通報暴力侵害兒童行為的機制。作為保護兒童的政策,全球已有超過70個國家立法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包括美國、加拿大、瑞士、澳洲和日本。雖然各地在實施強制舉報後,舉報個案數字大幅增加,但是否意味措施有效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加拿大的數據顯示,仍有為數不少的虐兒個案並未有通報至保護兒童系統,反映實際運作上面對不少困難。當地的強制舉報人員擔心,出於好意但錯誤舉報虐待個案會影響兒童的家庭關係。例如舉報後發現兒童的損傷因意外造成,並非受到虐待,但已對兒童及其家庭造成一定影響,輕則令家庭成員承受不必要的壓力及困擾,重則進一步破壞已經緊張的家庭關係。過度舉報個案更會令資源緊張,分薄原本需處理嚴重及緊急個案的人手及資源。
不同的專業界別都講求保密原則,舉報人員雖按法例要求作出合理舉報,但此舉有機會影響專業人員與服務使用者的關係。當家庭知道有機會被人舉報虐兒,他們更不願意透露家事。專業人員擔心難再取信於服務對象,更壞情況是令有虐兒危機的家庭不願尋求協助,將潛在問題隱蔽化,最終造成悲劇。
加拿大的分析亦發現,基於過往的負面經驗,專業人員對保護兒童系統欠缺信心。例如舉報後,受害兒童得不到妥善的介入及保護。而且,舉報完成後,個案將交由相關保護兒童系統跟進,舉報者再無任何角色去參與整個保護兒童工作。當再次遇上懷疑虐兒事件時,專業人員傾向不作出舉報,反而自行採用其他方法幫助兒童。
根治問題 全面支援家庭及兒童
政府強調強制舉報機制立法,可以及早介入懷疑虐待/疏忽照顧兒童的個案,讓兒童得到適切的保護及支援。然而,除了舉報機制,我們更應重視對育兒家庭的承托、公眾教育及保護兒童的配套工作。
參考2021年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統計報告,我們可以從中了解到這些虐兒個案背後的原因。報告歸納出高危因素,當中與施虐者自身相關的,包括育兒技巧不足/缺乏親職技巧、情緒/心理問題、婚姻問題;環境或社會因素則包括缺乏支援系統、經濟困難/失業。由此可見,不少虐兒個案的家庭均面對莫大的壓力,社會應及早為這些家庭提供足夠的支援,以加強他們解難的能力。然而,無論是提供家庭及個人輔導的綜合家庭服務、提升照顧技巧的家務指導服務、社區託兒及暫託服務,一直都供不應求,難以為有需要家庭提供及時和深入的支援。既然知道造成虐兒的高危因素,政府更應有效調配資源,對症下藥,方為解決虐兒問題的治本之道。
再以2021年數據為例,超過一成呈報受虐兒童個案為0至2歲的嬰幼兒,當中接近八成被疏忽照顧。現時學校及學前服務已可接觸大部分兒童,惟未能接觸0至2歲的嬰幼兒及其家長,故當出現照顧問題甚至虐兒事件時,較難被及早發現。家長一般會帶嬰幼兒到母嬰健康院接種疫苗,並由醫護人員跟進兒童的成長及發展。如能在母嬰健康院內設立「常規社工」,讓社工接觸及識別有需要的嬰幼兒、家長及照顧者,相信能及早了解及跟進其困難;同時,亦能提高家長和照顧者的求助動機,預防和及早識別潛在的虐兒個案。
加強公眾教育 完善舉報配套
雖然社會大眾對虐兒事件零容忍,但對「體罰」、「獨留在家」、「精神虐待」、「疏忽照顧」等概念存有不同的理解。坊間亦有聲音,指體罰並非一個合適管教方法,建議政府立法禁止體罰兒童。保護兒童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專業人士、鄰里、家庭均擔當重要的角色。最早察覺虐兒事件的,往往是鄰居、保安員、鄰近店舖職員、同學家長、保姆車叔叔姨姨等等。市民大眾提高意識,願意多做一步,將懷疑個案通報予福利機構、社署或警方,有助盡早保護受虐兒童。
要讓強制舉報機制有效發揮,介入工作及相關配套尤為重要。參考外國經驗,強制舉報法例實行後的舉報個案數字會大幅增加。當接到舉報後,相關保護兒童系統需要有足夠人手作出即時介入,並將受虐兒童帶離危機環境。
然而,本港緊急/短期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名額嚴重不足。根據社署數字,本港約有954個寄養家庭,共提供1,130個寄養服務名額,當中115個屬緊急照顧服務名額。寄養家庭數量對人口比例為0.0155% (以 2022 年年中人口 7,291,600 計算),遠低於其他地區,如英國(0.0795%)、美國華盛頓洲(0.0649%)。全港緊急/短期兒童之家的服務名額更只有42個。本處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數字顯示,2021/22 財政年度共有 1,220 名兒童因沒有合適的緊急寄養家庭而無法安排服務,該年度有84名輪候一般寄養服務的兒童因未能在3個月內獲得配對服務,而須按機制退回予社署中央寄養服務課。另外,有69名兒童申請本處的緊急/短期兒童之家但未能安排服務。未獲安置的兒童被迫滯留醫院,甚至留在有虐兒危機的家庭。現時情況尚且如此,實難以想像強制舉報機制實施後的景況。
無論強制與否,舉報機制只是事後措施。政府不應過度聚焦於強制舉報機制,將其視為解決虐兒問題的唯一方法。採取積極及務實的態度,全面檢討香港保護兒童政策,將資源有效分配,才能更有效應對虐兒問題。
參考資料
- Dubowitz, H., Hein, H., & Tummala, P. (2018). World Perspectives on Child Abuse 2018 (13th Edition).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https://www.ispcan.org/wp-content/uploads/2018/10/World-Perspectives-on-Child-Abuse-2018_13th-Edition_Interactive.pdf
- Gordon, K. (2019). Good Intentions, Questionable Results: The Shortcomings of Mandated Reporting For Child Maltreatment, Western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9(1). https://doi.org/10.5206/uwojls.v9i1.6826
- Ministry of Social and Family Development. (2023). Children In Care - Foster Children And Foster Parents. Retrieved February 3, 2023, fromhttps://www.msf.gov.sg/research-and-data/Research-and-Statistics/Pages/Children-in-Care-Foster-Children-and-Foster-Parents.aspx
-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2020, November 12). National statistics Fostering in England 2019 to 2020: main findings. Retrieved September 19, 2022, from https://www.gov.uk/government/statistics/fostering-in-england-1-april-2019-to-31-march-2020/fostering-in-england-2019-to-2020-main-findings
- 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2023). Population and Population Structure. Retrieved February 3, 2023, from https://www. singstat.gov.sg/find-data/search-by-theme/population/population-and-population-structure/latest-data
-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2022). Child Protection Registry Statistical Report 2021. https://www.swd.gov.hk/storage/asset/section/3219/tc/Annual_CPR_Report_2021.pdf
- The Foster Parents Association of Washington State. (2022). WA Foster Care: Data And Reports. Retrieved September 19, 2022, from https://fpaws.org/in-the-news/reports/
- United Nations. (2006).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expert for the United Nations study on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 (A/61/299). 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GEN/N06/491/05/PDF/N0649105.pdf?OpenElement
-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 (2019 年 )。《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諮詢文件》。https://www.hkreform.gov.hk/tc/docs/cadcva_c.pdf
- 申訴專員公署 (2019 年 )。《有關辨識和通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的機制 主 動 調 查 報 告 摘 要 》。https://www.ombudsman.hk/wp-content/uploads/2022/07/20191022_DI419_Executive-Summary_TC.pdf
- 社會福利署 (2002 年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 https://www.swd.gov.hk/storage/asset/section/1447/tc/Procedural_ Guide_Core_Procedures_(Revised_2020)_updated_2Nov2021.pdf
- 立法會秘書處資訊服務部(2020 年)。《強制通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 》( 文 件 編 號:ISE08/20-21)。https://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essentials-2021ise08-mandatory-reporting-of-suspected-child-abuse-cases.htm
- 社會福利署 (2022 年 )。《保護兒童、虐待配偶及性暴力個案統計系統》。 https://www.swd.gov.hk/vs/index_c.html#s3
- 社會福利署 (2022 年 )。《有關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規定的建議諮詢文件》。
- 社會福利署 (2022 年 )。寄養家庭的數目、正在接受服務的寄養兒童數目。於 2022 年 9 月 16 日取自 https://www.swd.gov.hk/datagovhk/fcw/key-statistics-on-cfcu-service.csv
-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2022 年)。檢討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 綜合檔案 名 稱:CB(2)273/2022(01) 號 LWB(WW)-1-c1.docx) , 香 港: 立 法會。https://www.legco.gov.hk/yr2022/chinese/panels/ws/papers/ws20220506cb2-273-1-c.pdf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2 年 )。2022 年 8 月 11 日新聞公報 - 二零二二年 年 中 人 口 數 字。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8/11/P2022081100420.htm